1. 一般條款
1.1. 在本網上購物條款及細則及(Trueheart)電子商店特別條款(定義見下)(統稱「本條款及細則」)中,「Trueheart」或「我們」是指 Trueheart 之業務,而「客戶」或「您」是指任何在我們訂購貨品或服務的個人、機構或公司。請在使用本網頁或我們的應用程式(統稱「電子商店」)之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。閣下使用電子商店或其中任何部分,即表示同意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,並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所約束。
1.2. 我們會盡一切努力確保電子商店上所列載的貨品價格、資料和大小均已更新。我們保留權利可更改貨品的價格而不作另行通知。我們可根據存貨供應,全權決定是否接受所有訂購。
1.3. 我們會盡一切努力確保電子商店上所列載的貨品提供存貨供應。如任何貨品因缺貨而未能提供予顧客,我們有權提供相同種類及價格的貨品以供替代。
1.4. 所有訂單須視乎相關貨品的供應情況再作最後確認。倘若我們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之產品或服務,我們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。
2. 用戶登記
2.1. 您須在網上進行登記成為我們的用戶,方可於電子商店訂購貨品或服務。在登記時,即代表您承諾:
• 按要求提供有關您個人的真實、準確、最新及完整的資料;
• 您須確保妥善保存您的用戶名稱及密碼;
• 只有您或您授權的人士使用閣下的用戶名稱及密碼登入電子商店;
• 我們有絕對酌情權拒絕任何新用戶之申請及終止任何已登記之用戶,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。
2.2. 如您已登記的資料有任何更改,您可登入您的賬戶更新或以電話或電郵立即通知Trueheart客戶服務部,以確保我們能夠將最新的資訊帶給閣下。
2.3. 如您的賬戶在一段特定時間內一直沒有使用(目前為3年),為了保護您及我們,我們將視為您不再使用該賬戶,並使其失效。閣下賬戶內的所有積分及/或電子優惠券亦會被取消(如適用)。如您希望再次在電子商店購物,您須重新申請一個新賬戶。
3. 保障私隱
為致力保障您的個人資料的私隱權利,我們確保在收集、使用、保留、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規,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的規定。請查看我們的私隱政策聲明。
4. 付款方式
4.1. 電子商店接受我們所指定的Payme、FPS、指定的電子支付方式付款,所有貨品之價值均以港幣計算。電子商店的貨品價格有可能與我們的實體店鋪有所出入,貨品以訂購當日電子商店所示之價格為準。
4.2. 所有網上訂購的貨品須由我們全權決定並根據存貨供應而接受。閣下將於收取貨品(於順豐或葵涌寫字樓自取)時收到最終的購物收據以作記錄。
5. 其他
5.1. 供貨的基礎:我們僅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和運送產品。我們不會銷售我們的產品用於作轉售用途。如果我們有合理的依據認為您購買我們的產品並非作為自用,我們有權拒絕或取消您的訂單。
5.2. 不可抗力:我們倘若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(包括由於天災、火災、水災、意外、暴亂、戰爭、政府政策、禁運、罷工、勞動困難、設備故障或任何我們不能控制的情況)而未能準確地提供閣下所需的產品或服務,我們均不會向使用者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。
5.3. 未得我們發出書面同意之前,您不可將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權利及責任以分配、轉送或任何其他形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等。
5.4. 若本條款及細則其中任何條款被解釋為非法或無效,該等條款將被删除及不影響本條款及細則其他條款的合法性、有效性及可執行性。
5.5. 本條款及細則包含了雙方的全部協議,其亦取替所有之前之商議、聲言、共識及協議。
5.6. 我們有權隨時預先通知您修改、更改或補充所有或本條款及細則項下的任何條款。
5.7. 如有任何爭議,我們保留最終的決定權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之用,倘若中、英文本之文義有異,應以英文原文為準。
5.8. 本條款及細則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,而你及我們同樣受香港法院所管轄。我們可能不時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更正修改而不向您作預先通知。
6. 訂購須知
6.1. 電子商店只接受送往在香港指定送貨地址,或位於香港的指定 荃灣門市 自行取貨的訂單。
6.2. 您向我們訂購產品時,即表示您同意按照本條款及細則向我們提出購物請求,並委託我們代表閣下送貨至您所指定的帳單地址。收到您的訂單之後,我們將通知您並確認收到該訂單。該回覆並不代表我們已經接受您的訂單。倘若我們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之產品或服務,或因您所使用的信用咭導致之付款問題或任何其他原因,我們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。倘若我們無法提供閣下訂單上的任何產品或服務,我們會透過電話或電郵通知閣下。
6.3. 閣下的訂購請求獲我們接受後,我們會與您確認接受訂單,並同時通知您送貨 / 在指定葵涌寫字樓自行取貨的時間和日期。
6.4. 如您所訂購貨品所附送之贈品已經送完,我們將會通知您有關情況。閣下有權接受我們建議之另一贈品、選擇取消訂單或繼續購買該產品。
7. 有關產品之物權
7.1. 直至顧客清付購買產品之全部款項,我們將保留有關產品之物權,而相關之物權及風險將於有關產品交付送貨員時轉移至顧客。
7.2. 我們有權銷毀訂單確認通知日期超過5天仍未收取的貨品,而毋須另行通知。在此情況下,我們不會向您退款或賠償; 我們保留繼續向您索取存儲費用的權利。
7.3.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,您因與我們之間的交易而引致任何收入損失(不論直接或間接)、利潤或任何間接或後遺損失,我們概不負責。